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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人上车,随后离开了这里。
......
很快。
林霄三人,就到了附近的闹市区。
这个地方离福利院不远,走路最多也就二十分钟。
不过,对于曾经的林霄和刘诗琦来说,这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地方。
因为在福利院与这个闹市区之间,有一片居民区。
那片居民区,被称之为富人区。
房间极高,能住进去的,自然也是非富即贵。
这道富人区,就像是一道鸿沟天堑一样,将福利院以及福利院周围的人,完全跟那繁华闹市区隔绝开来。
“哥,这边的衣服,都太贵了啊!”
刘诗琦下车以后,看着前面的繁华景象,心中有些怯懦。
对于刘诗琦来说,跳蚤市场那种路边摊卖衣服的,才是她的选择。
“你怎么总觉得,你哥很穷一样?”
林霄有些无奈,看着刘诗琦问道。
“我没有......”
“就是......我穿太贵的衣服,会有些不自在。”
刘诗琦转头看了看眼前的各种霓虹灯,还是有些不自信。
“咳......”
林霄听到这里,也是有人忍俊不禁。
其实,他曾经,也跟刘诗琦抱着一样的想法。
所以,与其说林霄不在乎外表穿着,实际上是因为,他从未习惯那种生活。
平日里都穿着便宜地摊货,最贵也不过刚刚过百,猛一下换几千几万的,换做谁都会不习惯的。
“多穿几次,就习惯了。”
“明天你们要去一个非常重要的场合,可不能给哥丢了面子。”
林霄看着刘诗琦,故意板着脸说道。
“啊,这样吗?”
“那......那好吧。”
刘诗琦听到这里,连忙点了点头。
毕竟,她自己倒是无所谓,可若是跟林霄有关系的事情,她肯定会十分认真的对待。
林霄没再说什么,迈步往前走。
其实对于刘诗琦,他一直都是比较心疼的。
小时候,就把林霄当做亲人和依赖,跟林霄相依为命,每天相伴着成长。
可后来林霄离开福利院去往兵中,那就像抛弃了刘诗琦差不多。
被自己最信任,最依赖的人抛弃,换做谁都会无比难受吧?
所以对于刘诗琦,林霄是发自内心的,想好好弥补她一下。
“好热闹啊,晚上还这么热闹。”
“他们不用睡觉,第二天不用上班的么......”
刘诗琦紧紧跟着林霄的步伐,眼睛四处张望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