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,二叔并没有接掌孟家的打算,就算自己强行把他推上去,最终可能还是会死磨硬泡交给自己。
而且孟家对这几家公司现在有了想法,如孟振中那样的货色,肯定不会死心的。
想不让他们打主意,就得把股权转移出去。
并入青云集团,毫无疑问就是最好的方式。
完成并入重组,公司就和孟家彻底没什么关系了。
但在此之前,江志浩还有一个决定。
他看向吕金秋,虞柯萍等人,道:“我从孟家接手的几家公司,都是我母亲创立的。她是个心地善良的女人,一直乐于帮助别人。所以我希望自己也成为这样的人,公司在并入青云集团之前,会拿出百分之二十五的股权,分散成一百万股。从高管到底层员工,都可以进行股权认购,但前提是你们必须在公司工作最少十年。如果十年内离开了公司,不但要收回股权股息分红,还要赔付违约金。所以,你们自己考虑要不要认购。”
虞柯萍等人一愣,把公司股权拿出来奖励给员工,并不稀奇,认购更不稀奇。
但是直接签“卖身契”十年的,却少之又少。
从理论上来说,如果无法给予和这十年相匹配的利益,最终打官司的时候,可能会被判定为不平等的合同。
当然了,实际生活中,大多数时候还是以合同内容为主的,是否平等,要看严重性。
不是很严重的,稍微有点不平等也不会被当做判决基础。
吕金秋等人互视着,看得出,他们都有些犹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