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裕笑道:“八千甲骑,够厉害的,但以慕容永的性格,不会全部带出来,毕竟要防着慕容垂的大军从太行来袭,所以,他最多带出一半的甲骑,即使是四千甲骑,我想在正面打败,也非易事,更何况他肯定还有至少上万的步兵跟随。从表面上看,我们没有任何胜的机会。”
慕容兰点了点头:“我也觉得是,你如果守城,也许可以有机会,可是若是野战,那是送死,君川之战,你名义上有两千军队,但是可别忘了,你有大批的伏兵可用,这回朱序都不一定会帮你,更别说其他的援军了。”
刘裕点了点头:“这点倒是的,不过,若非如此,我又怎么能胜慕容永呢?”
慕容兰摇了摇头:“你想打他个出其不意,也得有基本实力才行,朱序的兵马肯定不会随你出战,你靠什么去胜他这上万步骑?狼哥哥,你打仗就是再厉害,也不能让你的弟兄个个天兵天将吧。”
刘裕微微一笑:“那这样吧,若是我能打败慕容永,追他入并州,你就去帮我跟你大哥,按我刚才说的跟他提议,怎么样?”
慕容兰眨了眨眼睛:“既然如此,我真的得跟你去洛阳了,我也很想看看,这些事情,你是如何能做到的。”
刘裕笑着把慕容兰的行囊打了个包:“好,咱们一起上路吧。”
忽然,他想到了什么,又放下了这个包裹,一脸坏笑的看着慕容兰:“离天亮还有点时间,我们还得等胖子,他说的有道理,春宵一刻值千金,你看我们要不要…………”
慕容兰没好气地一把抢过刘裕手上的包裹,转身就往门外走:“你就在这里守着你的千金吧,我还得去找个替身扮成臧爱亲在这里好好地孝敬婆婆呢,咱们天明碰头。”
刘裕看着慕容兰那远去的倩影,伸了个懒腰,倒卧在了床上,他的手轻轻地摩挲着那大红的嫁衣与披头,闭上了眼睛,喃喃道:“刘琨,佑我成功!”
七天之后,洛阳,南门。
城门紧闭,城头的晋军,各个神色紧张,全副武装,刀出鞘,箭上弦,如临大敌,城外的空地上,站着近千名彪形大汉,几乎人人都是戴着斗笠,有些人身着商贾服装,有些人却是跟酒楼的酒保小二一样打扮,还有些人是猎户打扮,但看他们站立时那纹丝不动,如同标杆般的形态,还有那布衣掩饰不住的发达肌肉,就可以知道,这些人都是百里挑一,不,应该说是千里挑一的精兵锐卒。
朱序一身将袍大铠,立于城头,他的胡须已经雪白,比起几年前在淝水时,脸上多出了不少刀痕一样的皱纹,可是那双鹰隼般的眼睛,却是犀利如常,冷冷地看着城外的这支沉默的“军队”,光芒闪闪,若有所思。
在他的身边,是一个身长九尺,壮得跟头熊罴一样的壮汉,两层精钢铠甲也给他那一身蛮肉撑得几乎要裂开,此人正是以勇武闻名于中原,让人闻名丧胆的猛将杨佺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