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还有一日,我走到南地,刚在一个茶摊前坐下,便听茶摊上的客人说,方才有人将一女婴丢弃在茶摊前。百花楼的妈妈路过瞧见了,便好心把那女婴给抱走了。”
“对了,还有个例子,我先前在老虎山上救了些女子,那些女子也被迫生下来山匪的孩子,孩子生下来若是男孩儿,山匪便会留下来,若是女孩儿山匪便会直接摔死。因为他们觉得男孩儿,能传宗接代,而女孩儿不能,所以就算他们是穷凶极恶的山匪,也把儿子留了下来。”
凤城寒听得愤怒不已,右手紧握成拳,“等回了京都,朕要立法,凡是敢随意溺毙女婴者,杖一百,流放三千里。”
立法是很有必要的,许多人都把孩子当做自己的私有物,可以随意处置,不把孩子当个人。
孩子一生下来,他就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,便享有生命权,便是做父母的都不能剥夺他们的生命。
虽然立法,不能从根源上改变重男轻女的现象,毕竟华夏到二十一了,重男轻女的这种现象都没有杜绝。
冷落月也没有合适的办法和那个自信,能够让这个现象在封建社会被完全杜绝。
但是法律的约束,还是能减少把女婴生下来就溺死这种事情发生。
但是这也不是单单只立法就够了。
冷落月看着凤城寒道:“这是应该立法,但也不能单单只立法,要宣扬孩子是国家的未来,不单单属于父母,也是属于国家的,便是做父母的也不能随意剥夺他们的生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