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境的冬天,雪只会越下越大。
游牧民族迁徙了,不仅是洪青烟等人所在的地方,所有靠近戈桑河南岸的牧民,都在陆陆续续地往南迁移,这是北境之王叶锋的意思,不管更北边的蛮子会不会来。
总而言之,有备无患。
战争,让叶锋学会了思考如何去战胜敌人,说什么百战不败全都是假话,天时地利人和,兵法胆识谋略,这世上的战争从来都不是人们想赢就能赢,任何一个指挥官都不会是傻子。
叶锋会的,只是用尽一切办法,能够用己方最小的代价和损失,来换取掉敌人最大的牺牲,那就是一种胜利。
整个冥北帝国有多大?
有资料显示,包括最北边的冰洋地段,它曾是世界上占土最多的国家,只不过合而必分,现如今的冥北帝国也分化了几个大小不一的势力。
叶锋没觉得自己可以打穿冥北帝国,事实上,即便是他心去做,轩辕国内也会有众多的人站出来反对,继续北伐,可谓百害而无一利,占领了又如何?
且不说能不能守得住,不同种族之间的同化,是极难也是极其漫长的一件事,为什么北方的蛮子到了秋冬之季,就要大举南下掠夺?
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冥北的冻土太多,种的不够吃,那么没有了吃的,这抢他人的东西来果腹,就显得很正常了。
所以说,即便是叶锋,都没觉得征服戈桑河以北的土地,是一件可取的事情,被迫防守,虽说是无奈,但也是无奈中的无奈之举,不管北边的游牧民族承不承认自己是轩辕国人。
乱我国土者,杀!
“曹爷爷,礼物带了吗?”
看到曹毅来,龙囡囡是叫得最欢的人。
在叶锋坐镇天剑峰的两天时间,曹毅美名其曰来体会塞北风情呆在了这里,至于真实为何,那份好意叶锋心领了。
只不过,才两天时间,这关系都认起来了,龙囡囡跟洪青烟都成了曹毅的干孙女。
那不等于自己不也成了曹老板的干孙子?
叶锋捏着鼻子认了,本来他跟曹毅的地位在轩辕国内算是个平级,可谁叫洪青烟认了,自己老婆走的路,哭着也要陪她走到底。
“当然带了。”
“看,纯金打造的巴拉巴拉变身魔棒,还有这个,仙缘道化坠,囡囡啊,这宝贝可了不得,举世独一无二之物,我连自个的真孙子都不舍得送,以后若是带在你身上,那变身成仙女就指日可待了。”
曹毅左手握着金灿灿的变身棒,右手拿着一枚青玉坠,脸上笑得像一朵花。
“谢谢曹爷爷,你最可爱了。”
龙囡囡笑着扑了过去。
一个小妖孽,一个老狐狸!
叶锋见状撇了撇嘴,若不是亲眼见过曹老板的儿子身上也带着一块所谓的仙缘道化坠,他还真信了。
当然,仙缘道化坠,名字是夸张了些,但确实是个极为难得的宝物,玉坠里边铭刻着特殊法阵,能自行聚拢天地中为数不多的灵气供人吸纳。
曹老板愿意将这种东西拿出来,可见他是看好了龙囡囡的修武资质。
可令叶锋疑惑的是,老狐狸竟然看不出小妖孽如今是个什么修为?不客气的说,她还需要那种东西吗?
龙囡囡随便打打坐练下功,都要比玉坠聚拢一天的功夫强。
一个爱演一个想装!
叶锋也懒得道破这两人,想怎么折腾那是他们的事。
“曹爷爷好!”
相比于龙囡囡,洪青烟无疑要礼貌多了。
“青烟啊,曹爷爷上次看到你喜欢看书,这不回去专门命人给你找了一些来,用不着跟我客气。”
话罢,曹毅命人把东西抬了上来。
只一眼,叶锋并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,这摆放在架子近乎一百本的书籍,特么的。
全是医书!
这古的今的中的西的全都有,要是让洪青烟看下去,还有的时间跟自己亲热?
想到这里,叶锋连忙站出来抢救道:
“学医不能只看书,青烟,这些书我来替你保管,今后我替你安排就行,不懂的地方尽管开口。”
“好!”
洪青烟根本就没多想,一口答应了下来,可伶她还没有意识到,书交给叶锋来保管,和自己保管,其实是。
有区别的!
“锋子,你也过来。”
曹毅朝着叶锋招了招手。
“曹爷爷跟我见面哪还用什么客气。”
听到这声爷爷,曹毅当即神情一震,总算不再喊自己为曹老板了,总算是得偿所愿,守得苦尽甘来。
只见他笑道:
“要不再多叫两句?把曹字去掉更好。”
他跟老北王两人私交甚好,知道叶锋是从孤儿院里头出来的人,奈何叶锋以前管叫他曹司长,地位上来之后更让他郁闷,改叫什么曹老板。
一声爷爷很难?
就不能让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