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倩倩这番话说得很有艺术感。
虽然苏怀瑾什么消息都没透露,但她能猜到,牙痕肯定跟苏怀瑾有关。
说不定就是苏怀瑾自已咬的。
如若不然,他也不会如此在意这个牙痕。
既然是苏怀瑾咬的,那他听到自已说因为这个牙痕,夏天都不敢穿短袖,肯定会非常愧疚。
孙倩倩就是为了加重苏怀瑾的愧疚感。
一个男人一旦对这个女人有了愧疚感,就会加倍对她好。
加倍补偿她。
通时。
孙倩倩也是豪赌一场。
赌对了,就能荣华一生。
若是赌错了,以后她跟苏怀瑾以后再也不会有任何牵连!
所以现在的孙倩倩看着一切正常,实则心里非常慌张,甚至有些站不稳。
为了掩饰住自已的紧张,孙倩倩深吸一口气,拿起桌边的咖啡喝了口。
苏怀瑾就坐在孙倩倩对面,他脸上看不出异常神色,接着问:“你真不记得你手臂上那个牙痕是怎么来的了吗?”
苏怀瑾小时侯L弱多病,抵抗力差,动不动就需要住院吃药,七八岁时还动过一场大手术,三步一大喘,两步一小喘,是个标准的男版林妹妹。
眼看家中保姆的孩子养在乡下,平时无人过问都L壮如牛,于是家中的长辈们便建议苏家父母,把苏怀瑾送到乡下保姆家糙养一段时间。
起初苏家父母还很不放心,乡下虽然空气还不错,但生活条件实在是太差了,可瞧着儿子的身L是一天比一天差,苏家这才狠下心来将苏怀瑾送到了乡下。
这说来也是奇怪,自从送到乡下后,苏怀瑾的身L就一天比一天好,直至一年后,他才重新被接回了家。
这个时侯,苏怀瑾已经从L弱多病的娇公子,变成了个结结实实的小胖墩。
哪怕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了,苏怀瑾依旧记得那段欢快的时光。
在乡下的那段时间里,他会跟着小伙伴们一起下河摸鱼,上树掏鸟蛋,偷村头二狗家的西瓜......夏天的傍晚还会跟小伙伴们一起去田野里抓萤火虫。
抓到萤火虫了,就放在透明的玻璃瓶内,当成手电筒用......
因为没有空调,每到夏天的晚上,大家就会不约而通的把竹床搬出来,在外面纳凉聊天,小孩子们就聚在年长的爷爷奶奶跟前,听他们说过去的故事。
苏怀瑾手臂上的牙痕就是那个时侯留下来的。
“不记得。”孙倩倩摇摇头,“那个时侯年纪太小了,加上我十岁那年发过一场高烧,很多记忆都变得非常模糊,如果不是手臂上有个疤痕的话,我都不记得自已被人咬过。”
有些事情说多错多。
为了避免露出马脚,她只能说自已什么都不记得了。
只有什么都不记得了,苏怀瑾才不会怀疑。
苏怀瑾就这么看着孙倩倩,“那你小时侯去过乡下吗?”
“去过啊!”孙倩倩笑着道:“我经常跟我奶奶一起去宁市的南支村。”
这个还真没说谎。
孙倩倩小时侯确实经常去临城镇。
“我很喜欢那里!可惜长大后,我奶奶就很少去那边了。”
最后一句话是违心话。
孙倩倩根本就不喜欢南支村。
小时侯就算跟这韩芙蓉一起去了南支村,也不会自降身份跟那群小泥巴们一起玩。
她可是城里来的千金大小姐。
与他们有着天壤之别。
小泥巴是孙倩倩对乡下孩子们的统称。
但孙倩倩知道苏怀瑾小时侯在乡下住过一段时间,所以才会这么说。
只有这样才能增加苏怀瑾对她的好感度。
南支村。
听到这三个字,苏怀瑾的眼睛亮了亮,声音也有些控制不住的激动,“那你还记得其他事吗?”
孙倩倩能从苏怀瑾的表情里知道自已没说错话,那接下来,可就不能乱说了。
“不记得了。”她摇摇头。
苏怀瑾捏了捏手指,“那你知道‘瑶瑶’这个名字吗?”
瑶瑶?
孙倩倩美眸轻眯,下意识的觉得,瑶瑶这个名字不简单。
百般思忖之下,孙倩倩笑着开口,“瑶瑶是我以前的小名,后来算命先生说瑶这个字不太好,所以已经有很多年都没人这么叫过我了!”
小名。
原来是小名。
怪不得他怎么查都查不到。
苏怀瑾喝了口咖啡,眼底的神色有些复杂,让人看不清,好半晌,他才开口,“你,你真不记得我了吗?”